為貫徹“預防為主、單位負責、突出重點、保障安全”的安全方針,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,強化崗位安全責任,確保集體財產和人員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預防與排查:
1、崗位安全責任:
各單位主要領導為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,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;應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,確保各種工作的安全,保證每一位員工的安全。
2、安全大檢查:
定期(每月一次)或不定期,院安委會會同辦公室、護理部等科室對全院進行安全大檢查;各科室每月應對本科室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。
二、報告與整改
1、安全隱患報告:
(1)醫(yī)院的每一位職工均有發(fā)現、報告和處置(能力范圍內)安全隱患的義務。
(2)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,應及時報告安委會或責任科室,安委會和責任科室應及時、妥善處置,消除安全隱患。
2、安全隱患通報與整改:
(1)安全隱患必要時可以通報的形式,予以通告。
(2)安全隱患通告的責任科室應及時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隱患。
(3)對經常出現或較嚴重的安全隱患,安委會應對科室負責人下發(fā)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,并督促限期整改。